Page 33 - 私立大專校院轉型與退場之政策問題及解決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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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黃昆輝教授教育基金會




                 大學教師多以教育為終身職志,特別是文法商、社會科學等領域

            的教師,轉業較困難,遽然面臨學校退場而失業,容易進退失據。政
            府宜建立針對非志願失業教師的常態性職業訓練機制,例如,建立退
            場學校教師安置基金,由政府、學校、需要用人的產業等共同出資,
            給予教師訓練第二專長的經費,提供就業資訊及相關協助,確保私校

            教師得到良好的職業訓練,提高轉職成功機率。


            5. 比照勞基法加發教師資遣費

                 國內勞工的失業救濟制度,提供勞工相當額度的資遣費保障。私
            校非自願離職教師,宜比照一般勞工非自願性失業的處理方式,給予

            相應的紓困補助及救濟。教育部曾決定由董事會給予教師 6 個月的本
            俸,但工會則希望發 6 個月的全薪,至少比照勞基法。


            6. 提供政府部門的研究工作,發揮教師在過渡期的加值功能

                 許多私校教師和公立學校的教師一樣,均歷經相當長的博士養成
            教育,因此,科技部、教育部或其他政府相關部會的研究案,可研議

            優先提供給非自願失業的教師擔任其中的研究工作。此一過渡期研究
            工作,對國家社會的人力運用,可發揮相當大的加值作用。


            7. 引導退場學校教師加入新南向師資輸出行列

                 政府的新南向政策,包含師資輸出,其理念為培訓並鼓勵我國博
            士師資至南向駐點,輸出我國優秀並符合大學師資資格的博士。如能

            讓擁有豐富教學經驗,卻因學校退場而被迫離職的教師也能加入此一
            機制,將我國優秀教師資源輸出到東南亞國家,定能有助於提高新南
            向政策中的師資輸出政策之內涵及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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