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8 - 黃昆輝教授基金會補助研究計畫_高教不平等_結案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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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去執行計劃,所有的錢都在我們的科目裡面來執行,那個是屬
於國家預算。可是國家預算他是有一個 SOP 沒有錯,執行完,如果你
在執行過程你要繳回,你要寫報告,然後你要留用有留用的原因,那
執行不力,那就有執行上的壓力。可是深耕計畫的部分,當然也是從
預算過來,他只是換一個預算口出來,可是你又把這個丟給學校,來
說你執行不完,學校可以繳回,可是你會被貼標籤。繳太多,你就是
一個字「執行不力,可是真的是執行不力嘛?還是可能沒那麼多弱勢
學生。 (7_20180921)
(G2A4)執行的部分,在承辦的執行面來講的話,很多要求都要看數
據,可是因為學生越來越少,所以數據相對來講下降,下降不是因為
我們執行不好…然後再來就是金額有沒有執行完畢,可是我今年執行
完畢你又給我更多,可是我[學生]人數在下降,怎麼辦?我們就會覺
得說應該看補助的覆蓋率。(8_20181019)
貳、高教弱勢扶助方案辦理的限制與挑戰
經由訪談與座談等方式蒐集受訪者意見,針對其對於目前高教弱勢扶助方案
的辦理過程中,最常遇到的限制與挑戰,分成弱勢學生定義、資源分配、方案設
計、評估……等面向進行說明如下:
一、弱勢學生定義方面
(一)弱勢定義多元且缺乏時代性,高教承辨人員無所適從
分析此次訪談與座談會逐字稿,受訪者對於何謂「弱勢」學生?大家看法不
一,其中最有共識的,莫過於「家庭經濟」,但是除了家庭經濟,在不同的補助、
法令或是學術研究成果上,亦有不同的主張。如在專家座談(5_20180914)中,即
有專家學者指出目前國內對於弱勢學生的定義過於多元,或許可以說是混亂沒有
定論,以致讓高教承辦人員產生無所適從感;如:受訪者 G4A1 即表示:「就應
該是說或者是說他們在辦法可以再明確一點,要不然我覺得我們做起來其實都覺
得很心慌,因為哪一天就被教育部拿出來檢討的時候」。
(G1P8)剛剛大家都有提到先在弱勢的定義其實還蠻複雜,那來整理
一下為什麼會那麼亂,就是因為是用不同法,現在台灣對弱勢的定義
還沒有很明確。那現在比較常用的一些法,第一個就是就業服務法,
這條裡面有針對一些弱勢去舉出九到十項,連一些家暴婦女他都把他
列為弱勢,因為不同的法律他有他指涉的對象,所以這是就業服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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