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0 - 黃昆輝教授基金會補助研究計畫_高教不平等_結案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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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大學獲補助學校 私立大學獲補助學校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 長榮大學
國立嘉義大學 南華大學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 高雄醫學大學
國立台中教育大學 逢甲大學
國立台北大學 華梵大學
國立台北教育大學 開南大學
國立台東大學 義守大學
國立台南大學 台北醫學大學
國立台灣大學 輔仁大學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 銘傳大學
國立台灣海洋大學 靜宜大學
國立聯合大學
備註︰本表依學校名稱筆畫排序。
資料來源:教育部(2015a)。
依據民國 104 年 3 月 12 日發布之《教育部辦理大學校院弱勢學生學習輔導
補助計畫審查作業要點》,貣飛計畫所適用之弱勢學生定義如表 36。
表 13 貣飛計畫適用之弱勢學生
類型 定義
符合《社會救助法》之低收入戶標準,具有直轄市、縣(市)
低收入戶學生 政府社會局(處)或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低收入戶證
明文件者(低收入戶證明應載明學生姓名)。
符合《社會救助法》中低收入戶標準,具有直轄市、縣(市)
中低收入戶學生 政府社會局(處)或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中低收入戶
證明文件者(中低收入戶證明應載明學生姓名)。
符合《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之特殊境遇家庭標準,具有
特殊境遇家庭子 直轄市、縣(市)政府社會局(處)或鄉(鎮、市、區)公
女或孫子女 所核發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證明文件者(特殊境遇家
庭子女或孫子女證明應載明學生姓名)。
符合原住民身分法之原住民身分,且於戶口名簿或其他戶籍
原住民學生
資料證明文件載明原住民籍者。
符合申請大專校
符合申請「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條件」之學生(家庭
院弱勢學生助學
年收入約在後 40%、70 萬以下之學生)。
計畫條件之學生
新移民 指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澳門地區居民及其他國籍國民,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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