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6 - 私立大專校院轉型與退場之政策問題及解決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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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優質高教刻不容緩:私立大專校院轉型與退場之政策問題及解決策略
高等教育的發展方向。首要之務為研究我國高等教育的最適規模,考
量人口、資源、未來的競爭力等,分析我國高教最適規模的圖像。其
次為研究及實驗大專校院區分為一般大學和社區學院的可行性,政府
可委託研究機構評估採取類似美國高等教育教育體系的可行性,將大
專校院區分為一般大學和社區學院,各自發揮功能;甚至根據研究結
果,進行實驗,以瞭解其成效。
(二)研修高教政策及法律命令
教育主管機關根據具有共識的公益性和公共性意涵,檢視私立學
校的相關法規與政策,確保學校辦學符合理念。具體建議如下。
1. 私立學校法人置一定比例的任期制公益董事席次,並建立公益董事
候用名單
私校接受政府經費補助已具有公共性質,故私校法人本應有一定
比例的公益董事席次,而不是只有專案輔導學校法人,在退場前才由
政府加派公益董事及公益監察人。再者,由教育部建立私立大專校院
的公益董事候用名單,除由教育部列出符合資格的公益董事名單外,
同時允許教師工會、全教總、高教工會、教育學術團體等民間教育團
體推薦,或由學校從中挑選公益董事,必要時由教育部派用。最後,
公益董事建立任期制,每隔一段期間由教育部或學校從董事候用名單
中改聘其他董事替代,避免萬年董事成為學校經營的不利因素。
2. 教育部指派私校法人的監察人,且為公益監察人
私校法規定接受教育部獎補助總額達學校法人,前一年度歲入總
額百分之二十五以上或總額達新臺幣一億元以上者,由教育部加派社
會公正人士一人充任該學校法人公益監察人。此一作法可擴大適用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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