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佳經濟弱勢高職學生助學金實施計畫
106 年度業務計畫概要(五)
壹、計畫名稱:
「寶佳經濟弱勢優秀高職學生獎學金」實施計畫
貳、計畫依據: 依據財團法人黃昆輝教授教育基金會捐助章程之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款,扶助弱勢學生、提升其學習成就,藉以激發其繼續向上動力辦理。
參、計畫目標:
一、經由持續提供助學金,協助經濟弱勢優秀高職學生完成學業,並取得一技之長順利就業。
二、期能獲得社會更高的認同與重視,激發更多善心人士及社會福利機構,共同關注弱勢學生,為國家社會培育務實致用人才。
肆、實施項目及方式:
一、協助高職、綜合高中專門學程及五專前三年之弱勢在校學生,完成學業,並取得一技之長順利就業。
二、扶助人數以 150 名為原則,扶助金額每名每年 20,000 元,連續扶助三年為原則,由審查小組決定。
伍、實施對象: 就讀於國內公私立高級職業學校(含進修學校)、綜合高中專門學程及五專前三學年之在學學生,具有低收入戶、單親、失親、隔代教養、身心障礙、家庭變 故、原住民或持有鄉鎮市(區)公所核發清寒証明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