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佳清寒優秀學生長期培育獎學金」設置要點
106 年度業務計畫概要(七)
壹、計畫名稱:
寶佳清寒優秀學生長期培育獎學金
貳、計畫依據:
依據本會捐助章程序第二條
參、計畫目標:
協助清寒學生力求上進,培育社會優秀人才
肆、實施項目及方式:
一、遴選家境清寒、品性良好、學業成績優異或有特殊才能表現之國中二年級學概要生 100名,得獎者可獲本會長期獎學金補助(國中二年級至大學二年級)
二、獎學金額度:國中階段每學期一萬元;高中階段每學期一萬五千元;大學階段每學期二萬元。
三、評量機制:每學年進行得獎學生品性學業、才能表現評量。若連續兩學期有品行或學業表現不佳,即中止獎學金補助。
四、遴選、評量均由本會邀請學者、專家及學校人員代表組成小組為之。